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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祖爷气哼哼地给鸡抹了脖子,“就是你惯的要不它能有那么大胆子在家里撒野”
尽欢嬉皮笑脸给徐祖爷递碗接鸡血,徐祖爷睨了尽欢一眼。
“你三张大字写完啦跟着我转悠啥又想浑水摸鱼混过去”
尽欢只有认命地回到桌子上,继续练起毛笔字来,徐祖爷一直拒绝尽欢用铅笔和钢笔。
他说练字首先要学好毛笔字,以后硬笔字自然就会很好看,毛笔没打好基础,以后钢笔写出来的字歪七扭八的不成样子。
也就亏得尽欢现在悟性极高,要换成上辈子非得把她逼疯。
现在尽欢的字已经像模像样的了。
徐祖爷给野鸡褪毛,尾巴上还留了三根毛。传说祭祀用的公鸡留三根鸡毛来牵引灵魂,保护灵魂
开膛破肚之后把野鸡内脏都分给了小金,然后拿着鸡进厨房下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