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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恒问道:“为什么要作这种打扮?”
霁晴一本正经道:“当然是为了行走江湖方便啊。”
陆恒点了点头:“很好。”至于为什么扮作婢女就方便,他既不问,也不猜。他究竟是懒得猜还是故意不猜?没人知道。陆恒这人真的就和霁晴说的一样,有时绝顶聪明,有时却像傻子。
这天两人来到汉中,蜀地已近在眼前。汉中为陕甘川三省交汇之地,有的是南北行商,极为热闹。
二人来到一家饭馆坐下要了些吃食。霁晴果然如同婢女般尽心服侍。旁人看来还以为是哪个富家公子带着下人出游。
汉中人喜食米皮,拿稻米榨成浆,上锅蒸熟,晾凉切成长条食用。米皮入口细滑,浓香四溢,再佐以陈醋、辣椒油便是难得的美味。
霁晴没尝过这种美食,吃得赞不绝口。陆恒却仍是一口一口的细嚼慢咽。他除了杀人,干什么都很慢。
两人正吃着,忽然有人将一把长剑“砰”的拍在桌上,朗声道:“这位兄台,你的这婢子好不懂规矩,全没个吃相。不如小弟替你管教管教如何?”
两人抬头一看,只见对面坐着一位面如敷粉的青年。他身披大红蜀锦外套,天青色描金马褂,湖蓝中衣,额前汗带上镶的一块和田美玉仿佛羊脂般透亮。
他背后四个下人各个腰挟长剑,神色傲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