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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丁驰低头一瞧,只见手臂上皮试的位置起了个大包,伸手一摸,还有些肿胀疼痛。
“你今天是不是又想不开要作死啊?”大飞骂骂咧咧,手脚麻利的将针管、药品收拾进袋子,拎起来就走。“你要作死就自己作,别特么来坑老子。”
“诶?这就走了?你把药留下啊,那是我出钱买的。”
“滚蛋!老子就是扔了也不能给你留,你个婢养的回头要是真死了,老子还得连带责任。”一路口吐芬芳,大飞摔门而去。
丁驰坐在沙发上瞧着手臂上的鼓包若有所思,他从没有过敏史,如今却突然过敏了,他觉得这不是巧合。手臂上的鼓包一点点变大,肿起来老高,然后从中心位置一点点涌出黄褐色的液体。随着液体涌出,鼓包也一点点的缩小。几分钟之后,皮试的位置恢复原样,除了表面还残留着一些黄褐色的液体,再也看不出跟其他位置的分别。
有意思,体内的菌群还挺挑食,不愿意吃的东西就会想法设法的吐出来?看来通过注射抗生素消灭体内菌群的办法是行不通了,就算自己偷偷搞到抗生素,然后自己给自己挂了吊瓶,说不定那会让自己全身鼓包,然后再把进入体内的抗生素全都吐出来。
肚子里一阵咕噜声,丁驰又饿了。他看了下时间,下午十七点二十一分,距离他上次吃饭只过去了四个半小时。丁驰突然想尝试一下,自己一直不吃东西,身体会有什么反应。
于是他强忍着进食的欲望,坐在沙发上,抄起了浸泡在酒精里的剔骨刀。测试的目标依旧是自己的左手掌,这次他把心一横,用锋利的剔骨刀在手掌上划出一道三公分左右的伤口。
看着血液从伤口沁出,顺着手腕滴答在茶几上。过了会儿,伤口不再涌出血液,然后好似倒放的录影带一样,血液一点点的收回伤口里,最终伤口消失不见,连疤痕都没留下。丁驰看了下时间,一分半。摸了摸伤口,依旧能感觉到疼痛。但五分钟之后,伤口已经彻底没了疼痛感。
看来自己被诱变剂改造的真有快速愈合的能力了。他右手不经意的放在茶几上,诡异的事情发生了,那些本来就要凝固的血滴突然移动起来,附着在他的手指上,一下子钻进了手指,而至始至终丁驰都没有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