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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这才幸免于难。
天和14年,沈一佟被还活着的家丁送往百越,留下的钱被家丁全部拿走,还好有这些钱,沈一佟避免了被家丁当肉吃的结局。
好在家丁拿了钱,多少也还剩下点良心,给沈一佟找了户人家收养。
天和15年,扬州王连下三城,首取北平,天下英雄纷纷揭竿而起,民不聊生。
天和16年,沈一佟养父充丁、养母被淫。
天和17年,沈一佟再丧养父母,6岁的沈一佟变卖了养父母家中所有财物,为二老安葬,随后独自离开。
天和18年,沈一佟7岁,与野狗争食时被咬,好在有狗肉养胃,没有得病。
天和19年,沈一佟离开百越,安居在南山镇内,为地主打草收谷以此生存。
天和20年,沈一佟接触到地主儿子的遗落的书籍,自学认字,不出一个月将蒙学所教之字全部认懂。
天和21年,沈一佟想方设法攒钱接触各种书籍,地主儿子为了逃避功课,让沈一佟帮忙做,并且教导沈一佟,由此让他开始真正踏上学习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