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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耀六年,冬。
在大汉——当然,后世一般称之为蜀汉的一条山间崎岖小路上,约莫一支不足五百人的队伍正在艰难缓行着。为首一位二十五六岁的青年,看上去就是这支队伍的领袖了,华丽的服饰表明了他贵冑身份,却也掩盖不住眼神里的疲倦和迷茫。而在这支队伍的最后面,一个满腹心事的十六岁少年正在吭哧瘪肚的跟着大部队。
少年叫王迪贝,穿越而来,虽说穿越意味着告别舒适现代生活和亲人朋友,但王迪贝对此一点也不留恋,因为后世的那条小命已经交代在了泳池里:倒霉催的一屁股坐在排水口上,虽然整个酸爽时间仅持续二三分钟,但在灵魂即将从肉体抽离出来的时候,还是觉得各种大肠小肠以及其它器官离开身体的过程无比漫长、痛苦。
所以,虽然穿越是颗救命稻草,还要面对一系列未知命运,但还是令王迪贝心态无比之好,肉体虽然发生了变化,但是至少还活着。
穿越过来,王迪贝发现,那具脏物即将喷薄而出的身体并没有跟过来,而古代肉身因为某些不知情原因倒卧在山路上,在他的身边还有几十具横七竖八躺在地上的女人和孩子尸体。
这具差点成为尸体的身体主人已经不知道是谁了。王迪贝并没有继承一丝一毫的记忆,不过,看服装打扮,十足的屌丝,社会底层人士,估计是一个家族或者村落遭遇了乱兵。
除了肉身之外其他人无一幸免,而这货估计也是怂的不行,已经吓得肝胆俱裂,魂飞魄散(可能就是这样才得以让王迪贝歪打正着,趁虚而入),本来按照这帮山贼的尿性,穿越过来也应该是个死,而关键时刻出手解救的就是恰巧路过此地北地王刘谌率领的这支部队。没错,并非同名同姓,就是刘备的孙子。
正是知道了救命恩人是刘谌,王迪贝同学才会在劫后余生之后陷入彻底的懵逼,比他穿越这件事还懵逼。刘谌嘛,这个人他还是认识的,虽然说要感激他神兵天降从一群山贼手中拯救了自己,但这个孙子应该是很有骨气的死在锦城了啊,怎么会出现在了穷山沟里?我穿越造成的蝴蝶效应?不对呀,我这小翅膀还没来得及扇啊,怎么就有这么大的误差?不会是陈寿故意掩饰或者不知晓内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