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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当然要吃,我也挺喜欢吃面食,大馒头、面条啥的都能吃很多。”
“那就来吧,保准不会让你失望,”于明秀勾勾手指,转身下楼,下楼的时候似是随意的说道:“大艺术家,给点意见?”
什么意见?
哦,是练字的事儿。
这女人,不会是为了接近我才练字的吧?
很有这种可能,因为书房的那些东西都是新近置办的,别的东西不太好分辨日期,可常用的毛笔却不同,一支新毛笔从开锋到秃掉,不同时期的状态都是不一样的,经验丰富的书家一看毛笔笔头的状态,就能判断出毛笔主人练字的勤恳程度和时间长短。
徐景行从小练字,虽然七岁之前的记忆都没了,但就算从七岁算起,他用坏的毛笔也是以箩筐来计算的,不然他哪里能有现如今的书法水平高。
也因此他一看于明秀书房笔海里笔架山上那两只开了锋的毛笔,再看那根墨锭的磨损状态,以及羊毛毡上的残墨,就知道于明秀练字也就是最近一段时间时间的事情,绝对不超过三个月的那种。
现在一听于明秀让他在书法方面给点意见这话,立刻就意识到这个女人确实有心跟他套近乎。
原理么,跟演员找导演“对戏”“改剧本”一样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