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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神清气爽的伸了个懒腰,这些天来,他从未像今天这般高兴,无论是空气、风景以及心事,每一样都像蜜糖一样甜着他的心,他沿着河边足足溜达了两个多时辰,才志得意记的回到家中。
李万举哼着小曲回到家中,张大妈赶紧把饭菜端上桌,此时已过了午时。只要李万举在家吃饭,其他人就必须等他回来才能吃饭,这是规矩嘛!
饭桌上少了一副碗筷,也少了李光义一个人,一家人并没有在意,年轻人嘛!不知去哪个朋友家去了。
直到晚上还不见李光义的踪影,张大妈急了,去了光义和光弟的房间一看,发现光义的衣物不见了。喊来光弟一问,才知道一大清早,他就收拾衣物走了,问他去哪?他也不说。
李万举赶紧跑到他的屋里,从床底拿出一坛子,把坛中的银子倒出来一数。
“草!他偷了我二十两银子。”李万举歇斯底里的咆哮着。
现在的老丑早已习惯了在林计粮行扛大包的活计,他早已经跟伙计们打成一片,也不知伙计们是怎么知道他叫老丑的,每天都这么老丑老丑的叫着他,他也不烦。所有他认识的人现在都喊他老丑,连老林急了,也会喊道:“老丑快,搞快点,眼神别老是盯着馒头。”
算了算时间,老丑已经在林计粮行工作了四个多月了,他早已不是那个吃饭抢不到馒头的人了,现在的他,不仅能吃饱,怀里还能藏几个馒头呢!每次吃饭的时侯,他干活要么磨磨蹭蹭,要么行动迅速,每次他都能计算出快速跑到馒头旁的时间,以便于快速的抢到馒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