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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我不太明白,我家到底欠了多少的税负?”李平转过头,目光坚定地看向郭叔::“甚至需要卖……女儿,才能还?”
郭叔叹了口气,缓缓说道:“地银一两五钱,丁银三两七钱。”说着,他从屋里取出一个破旧的木盒,翻出一张皱巴巴的单子,递给李平。
李平接过单子,细细看了看,这是清朝的赋税制度,所谓“地丁银”,加起来共计五两二钱。看着这不算巨大的数字,李平眉头紧皱,心头疑虑重重。凭这点银两,至于闹到要卖女儿的地步吗?
他心中不禁疑惑。就在他思索时,韦氏又从怀中取出一张单子,递到李平手中:“还有甲首钱,五两四钱。”
李平接过单子,心头的疑虑更重,甲首钱是明代遗留下来的制度,用来支付胥吏、差役的供养费用,虽然这些制度已经合并为正税的一部分,但依然是乡下百姓的一大负担。
但眼下这一张纳税单子写着康熙五十年,还有县衙两个大红印子,看着单子上的日期,李平总觉得有些不对劲。
各种琐碎的税项,接连不断。李平翻着手中的单子,看到还有一项“火耗”,也就是碎银熔化重铸时的折耗,竟然也要二两三钱。
这些累加起来,最终李平的家竟然要缴纳十六七两银子,这才是郭叔想要卖女儿的真正原因。
“龙门经常闹匪徒,所以还单独设立壮兵,这一部分也需要,就是所谓的练勇银,一两四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