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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这里,一来就是上千人!
这两天来自靖安社的老流氓们面对了各种各样奇葩的骚操作,而且应付起来居然还真就得心应手。
这一方面是因为他们见得多了,而另一方面也跟他们面黑手狠有关系。
这些人之所以能成成为现代的治安噩梦是因为有现代的法律保护他们,但对于古代来说……这里没什么人权,法律意识也极为淡薄,很多时候面对犯罪根本不用通过法律途径自己私下里就会能处理。
这种处理被称之为“私刑”。
在现代,施加私刑是犯法的,一方面是正义性存疑,另一方面则是量刑标准不定——事实上在古代即便是告到了县太爷那里,这两个方面也依然是无法避免的。
不过古人自有一套相对公允的评判方式。
例如偷窃剁手、偷人浸猪笼等即便到了现代都耳熟能详的刑罚,在皇权不下县的年代还真就在一定程度上维持了治安与稳定。
而这其中的度,对于老流氓们来说那可真就是烂熟于心。
毕竟他们前半生所做的,基本都是游走于这个度的边缘,有时候偶尔稍微过那么点界,但归根结底还是遵守这套规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