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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施加私刑是犯法的,一方面是正义性存疑,另一方面则是量刑标准不定——事实上在古代即便是告到了县太爷那里,这两个方面也依然是无法避免的。
不过古人自有一套相对公允的评判方式。
例如偷窃剁手、偷人浸猪笼等即便到了现代都耳熟能详的刑罚,在皇权不下县的年代还真就在一定程度上维持了治安与稳定。
而这其中的度,对于老流氓们来说那可真就是烂熟于心。
毕竟他们前半生所做的,基本都是游走于这个度的边缘,有时候偶尔稍微过那么点界,但归根结底还是遵守这套规则的。
而现在,他们从规则的破坏者变成了维护者,这其中的奥妙反过来利用到他们曾经的同行身上……那种爽快简直无法用语言形容。
遇到随意插队的拽出来就打,并且打完强行让他们重新排队,有过几次就再没人敢插队了。
而遇到随地大小便的,上小号的就扒下裤子绑在高台上一小时,让所有人都看看他的本钱。若是遇到上大号的……那就不好意思了,直接铲到他怀里!
类似这种小事就要小施惩罚,一直以来老流氓们做得都非常好。
但是若是遇到偷窃的、抢劫的,老流氓们反而不会想出什么花招来处理他们,而是直接将这些人绑好圈起来……根据罪行的大小,恶劣程度,经过临时法庭神力之后,最后等待着他们的将是劳动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