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O提示您:看后求收藏(春雷小说clqcjtz.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来人是元老战友的重孙,连骏。
元瑾之小时候跟着元老,参加他们的战友聚会时,经常见他,幼时的他是个皮小子,扒天上地的,总爱举着拇指和食指当枪,见谁都突突一阵,尤其喜欢突突元瑾之。
为此元瑾之那时没少骂过他。
她在国外读书时,他也有去他们家探望过好几次,最近三五年倒是没有他的消息了。
她颇为意外,喊道:“连骏哥,怎么是你?”
沈天予俊秀风华的眸子微微暗了暗,面上倒是波澜不变。
连骏站起来,笑着将她上下打量一番,说:“曾经的小姑娘,一转眼长这么大了。”
元瑾之莞尔,“那当然,我已经二十二岁了。”
连骏笑,“时间过得真快。”
他长得人高马大,皮肤是被太阳得得很深的麦色,一笑露出一口牙,被肤色衬得特别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