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雄江建明以恶制恶第4章 (第1/3页)
刘志雄江建明提示您:看后求收藏(春雷小说clqcjtz.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这明显是一个精心策划的复仇计划,是有预谋的凶杀案,但我们所有人,都无可奈何。因为我们无法证明,她在作案时拥有清醒的意识与认知。那么,法律就制裁不了她。就像当初,刘恩恩的案件。我们所有人,都想把那几个小恶魔送进监狱里关着,但我们做不到。我相信,此刻徐文华的父母,一定想把叶青娥碎尸万段,但是他们也做不到。真是因果循环,报应不爽。...
刘恩恩的遭遇,就像一把刀刺进她的心脏。
而她把这把刀拔了出来,狠狠刺进凶手们的身体里!
就算如此疯狂地杀戮,她也很有可能不受法律制裁。
叶青娥这种状态,按一般处理流程,接下来我们要做的是:
把她送去做精神病司法鉴定,进行刑事责任能力的评定。
责任能力评定的法律依据《刑法》第18条,其中明确规定: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若最终评定叶青娥为无刑事责任能力者,那么她只需要接受强制治疗,而无须负任何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