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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养父母喜欢这一种,他们偶尔会过来小住,我对这些不讲究的,就按他们的兴趣来装。赵京洛笑了笑,你去书房里看,还能看到毛笔和毛毡呢。
他们练王一博挑了挑眉,看来回去要练字了,他一笔小学生字体,可不能让赵京洛看到。这也不全是他的错,他很小就出了国,又用了绝大部分时间跳舞,几乎没什么机会写中国字。
不,我练。被迫的,我养父那个老头,嚷嚷着字不敬,心先病,天天查。赵京洛有些不耐,不过后来我自己也喜欢上了。你想试试吗
王一博点点头。既然是毛笔字,那他第一次写得不好似乎也没什么,而且,他很好奇赵京洛的字是什么样子的。
他不会知道在以后的许多年里,他多么渴望再回到这个屋子里写一次毛笔字,又有多么害怕再回到这里写一次毛笔字,从前他的字迹稚嫩是因为没有练,而后他的字迹稚嫩,却是为了忘记某个人的存在,仿佛一切从未发生。
赵京洛引他走进书房,她走到案前,磨墨蘸墨落笔,行云流水,标标准准的瘦金体,秀气又飘逸。他凑过去看,她写的是他的名字,又把写着她自己名字的印章印在旁边。他心底莫名生出几分麻酥酥的快乐,仿佛他和她的名字在一起,他也会和她在一起一样。
你也来试试,赵京洛把笔递过来,先学握笔,用拇指的第一节紧按笔管的左、后侧,力量由内向外,食指第一节压住笔管的右、前侧,力量由外向内,与拇指相对捏住笔管。中指弯曲,用第一节指肚前端钩住笔管外侧,力量从外向内,中指与食指合力,对着拇指,无名指用甲肉相连之处顶住笔管的内侧,力量从右内侧向左外侧推出。小指紧靠无名指而不接触笔管。
好抽象,王一博皱眉,具体点。
赵京洛才发现自己如此嘴笨,这其实还是她以前看百度记下来的呢,她会握笔,但却说不明白,此刻急得团团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