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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长贵自然知道李乐是个酒鬼,他的本意是不喝酒。
按照正常的办案程序,走司法程序不是那么快。毕竟,收集和确认大量证据需要时间。而且,对于此事,王长贵一直没有供述。他只是嘲笑控方。
这个案子有许多疑点。比如说,如果是王长贵干的,他会抹去匕首上的痕迹,这样就没有直接证据了。
应该么有显微镜吧?
王长贵苦笑一下。
比如,如果对王长贵提到的疑点进行调查,就不会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血液里有很多销璜和谁,而且温度很低。
桌子上只有乾德自己的指纹,胸口穿入的匕首确定柄已脱色。
从磨损程度来看,应该用了很久。
也就是说,匕首大概率是凶手带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