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8、第258章 (第1/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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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邦在沛县时,常常自诩无赖,并深以为荣。
脸皮这东西嘛,你将它看得重,那便要紧,甚至能活生生压死人,可你若将它看得轻,那纯粹就只是一层皮而已,丢了也就丢了。
就因为够不要脸、能豁的出去,他在沛县没少占人便宜,旁人或者讥诮或者愤愤不平,他都全然不曾放在心上,笑嘻嘻的看着对方跳脚,得意之余,又觉乐在其中。
那时候刘邦还很年轻,不知道命运赠送的礼物早已经在暗中标注好了价格。
当他满心愤怒,第三次爬上刘盈马车,又第三次被刘盈踹下去的时候,他终于领悟到从前那些被自己恶心的人心里边究竟是什么感觉了——遇见一个极品无赖,真踏马比吃了三斤热翔还要恶心!
那是乃公的儿子啊!
亲生的、如假包换的儿子!
就这么一次一次的把亲生父亲踹下马车!
只为了减轻马车的重量,能够让他跑掉!
为什么不踹吕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