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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间,两个多小时过去了,闵七耳的肚子也按时“咕噜咕噜”地提醒她——饭点到了!
翻了翻手机,附近的饭馆倒是不少。
闵七耳选了一家兔肉馆,但为考虑刘明秀的口味,还是特地问了他的意见,可没想到,刘明秀说自己也非常喜欢吃兔肉。
“我很喜欢吃兔肉的,就吃兔肉吧。”刘明秀是这样回答的。
闵七耳原本以为刘明秀是不好意思反对,所以也随了闵七耳的心意说喜欢吃兔肉。
但从展览中心到兔肉馆这一路上,聊了几句,闵七耳就惊奇地发现刘明秀与她的很多兴趣爱好都相同。
例如:极度地重口味,嗜辣嗜酸,却不爱吃葱姜,还有特别爱吃甜食。
除了食物方面,更让她吃惊的是——刘明秀竟然对箱包方面有研究。
这一下就彻底打开了她的话匣子,来到人类社会几百年了,别说爱好相投的人了,就连好朋友闵七耳都没几个。
她只觉得简直是相见恨晚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