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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蹄踏碎白雪,留下半环形印迹,使得无垢的雪染上一抹黑。数十名披着黑袍的猎犬与我们并驾齐驱,其中唯独菲斯·斯达一马当先走在最前面,让我们望着在风中抖擞的披风,敞开双臂做出环抱的样子来拥抱袭来的冷风,就像他不知寒冷为何物一样。
我勒了勒缰绳,问向旁边的猎犬,“朋友,你们的兵团长总是这样豪气吗?”
他笑了笑,“他啊,是一个对未来充满希望的人,无论在什么时候他都不会气馁。当年我们兵团深陷怪物的包围之中,那时的他还是个无名小卒。兵团长身先士卒惨死在怪物手中,正当士气低迷,我们都准备放弃抵抗时他勇敢地站了出来,率领我们冲出重围回到巨城。”
我又抬头看眼菲斯,他身上仿佛出现了一层闪耀的光晕,我揉揉眼睛继续问,“他来到北境之前应该是一名贵族吧。”
“嗯,你说的没错。虽然表面上北境猎犬互相不在乎出处,但实际上骑士出身与罪犯出身永远都坐不到一起去,除非关系特别亲密。我们兵团长曾是锡兰地区一位伯爵的儿子,他起初放弃继承权进入教会后来不知为何又放弃教会的职务,只身前往北境成为了一名猎犬。他从来没有贵族的架子,既能跟骑士谈笑风生又能与流氓秉烛夜谈。”他敬佩地望着菲斯,“他肯定是有远比我们更加高大的理想。”
菲斯金黄的头发在风中摇摆,我忽然想起我之前的疑惑,“兵团长他一直都这么年轻吗?”
“你是指长相,还是精神?”
“长相。”
猎犬思考少焉,“我认识他时他就是这副长相,可能有的人能够免于衰老,不过他的步伐可比以前笨重的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