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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靠!这简直就是坑爹!”高志斌骂了一句。
趁着周围暂时没有敌人的机会,高志斌飞快的跑到刚刚那名白甲兵的尸体边上。作为一名弓箭手,他当然是先捡起了尸体身边的弓箭。发现这是一副上好的清弓,弓力为一石,需要一百二十明斤的力量才能拉开,若是换算成后世的单位,也就是差不多需要一百五十斤的力气才能拉开弓。
再检查了箭壶,发现内中有二十支破甲重箭,箭杆是上好的桦木所制,精铁打造的箭头呈倒钩状,一旦扎入人体内,根本无法拔出,只能动个小手术才能去除箭头。箭头的前部,还点上了一点钢,可以撕开结实的铠甲。这种箭的重量达到二两,一箭射中人,就像是被标枪刺中一样,十分犀利。另外还有五十支用来抛射的轻箭,箭重一两,攻击力虽然远不如精心打造的重箭,可是抛射的轻箭射程远啊,可超过一百五十步,对付那些铠甲都不全的明军杀伤力极大。
这时候的大明军户,已经是烂得无可救药了。就算是募兵,也好不到哪里去,军官吃空饷,克扣军饷,把贪墨下来的银子给自己养家丁,家丁装备最好的兵器,吃着比普通兵好得多的伙食,配备上精良的铠甲。而普通的战兵,武器装备不见得比那些穷军户好到哪里去。
“哥,小心,建奴又来了!”腰间已经挂着三颗首级的张永焦急的大喊道。他腰间的那三颗后金兵首级,就是高志斌刚才杀死的四名后金兵中的三个,除了一个后金兵头颅被踩烂了之外,其余的三颗首级全被张永拿到,准备回去以后请功所用。
“我有弓箭在手,我将无敌于天下!”高志斌大吼一声,把重箭全部倒在地上,然后从箭壶中取出了轻箭搭上弓弦。他没舍得使用昂贵的破甲重箭,而是拿轻箭当成重箭来使用。
这也是想当然了,上次在梦里,弓箭技能加满了的高志斌,射箭的速度堪比机关枪,轻箭具有重箭的穿透力!
“嗖”一支箭矢呼啸而出,直奔二十步外的一名正冲过来的后金骑兵。
这一箭射得非常准,一箭就射中了后金兵的眼睛,扎入眼内,带血的箭镞穿透头颅,从后脑勺扎了出来,带着头上的避雷针头盔飞了出去。
可是堪比机关枪的射速没有出现,高志斌张弓搭箭,再次射出下一支箭矢的时候,前后耗费了大约五秒钟时间。第二支箭射中了一名后金骑兵的咽喉,箭镞深深扎入后金兵的咽喉中,那名后金兵连哼都没哼一声,只是痛苦的捂住了扎在自己咽喉上的箭杆,一个倒栽葱掉落马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