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大陆普遍帝国及其绝唱 (第4/3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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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汉人”和“南人”,在正朔问题上的讨论卡在这里,无法达成共识。要强调的是,这种争议绝不是因为元朝对于几种人的身份划分所导致的,而是宋金对峙百年来两种不同的历史记忆及身份认同所导致的,以至于修史的事情就只能搁置下来。
直到至正三年(1343),撰写三史的都总裁官、时任宰相脱脱独断曰:“三国各与正统,各系其年号。”议者遂息。<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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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参见刘浦江《德运之争与辽金王朝的正统性问题》,《中国社会科学》2004年第2期。此文亦收录在刘浦江先生的论文集《正统与华夷: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研究》(中华书局,2017年)中,该文集对于中国古代史上正统论与史观的变迁,及其与政治秩序之间的关系,做了很多极富启发性的探讨。">
而脱脱所选定的修史官当中,除汉人外,还有畏兀儿、哈剌鲁、唐兀、钦察等族的史学家。这样一种作者架构,在二十四史的写作中也是仅见的。
依照传统的儒家帝国理念,正统只能是一个,它是天命之所在,文脉之所系;正统或可断绝,但不能有多个,多个正统便意味着谁都不是正统却在僭称正统,皆是伪政权,相当于是绝统了。<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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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绝统论在传统上并非不可接受。欧阳修《正统论·下》尝曰:“夫居天下之正,合天下于一,斯正统矣。尧、舜、夏、商、周、秦、汉、唐是也。始虽不得其正,卒能合天下于一,夫一天下而居上,则是天下之君矣,斯谓之正统可矣。晋、隋是也。天下大乱,其上无君,僭窃并兴,正统无属。当是之时,奋然而起,并争乎天下,有功者强,有德者王,威泽皆被于生民,号令皆加乎当世。幸而以大并小,以强兼弱,遂合天下于一,则大且强者谓之正统,犹有说焉。不幸而两立不能相并,考其迹则皆正,较其义则均焉,则正统者将安予夺乎?东晋、后魏是也。其或终始不得其正,又不能合天下于一,则可谓之正统乎?魏及五代是也。然则有不幸而丁其时,则正统有时而绝也。故正统之序,上自尧、舜,历夏、商、周、秦、汉而绝,晋得之而又绝,隋、唐得之而又绝,自尧、舜以来,三绝而复续。惟有绝而有续,然后是非公予夺当而正统明。”前引刘浦江先生的文章中也提到,曾有人提出五代期间、宋金并立期间,皆为绝统。但是欧阳修的绝统论有一些内在矛盾,他将正统的标准放在了“大一统”的上面,则“大居正”的标准不得不为此让步。这就意味着,他实际上也是采用了一种实用主义的立场来处理正统问题。这与北宋太祖“黄袍加身”之僭位应该有关系,倘不采实用主义的立场,则宋统不正;故而五代被处理为绝统也就可以理解了。既然正统断绝,宋统不正的问题自然消解,“黄袍加身”之后中原统一,实用主义的大一统便可为北宋再立正统。只要是这种实用主义的立场,实际上政治当中的伦理属性便会开始被悄悄剥离出去。到了南宋偏安一隅,北宋的统续已为人接受百余年,所以转用“攘夷”的种族主义立场来为自己的正统辩护,与北宋大不一样了。">同时,儒家传统下,史官本身是天命的记录者与叙述者,其必得能究天人之际而通古今之变,否则无从绍述圣人之意,无从体悟天命之正;儒家所钟之圣人、天命,其他宗教并不会做同样方式的关注,这就意味着史官倘非儒生,也就无资格参与撰史。
但是,脱脱的简单粗暴,直接打破了这两个前提。三国可以各与正统,意味着其正统理念不是个与伦理性相关的理念,而是个纯粹出于世俗事功的理念。这样一种理念,既摆脱了文化层面的束缚,又摆脱了地域层面的束缚,正统与否,与是否地处中原已经没有关系了。而参撰史官当中,有着各种宗教的信徒,这也从史观上形成一个巨大的突破。政治与伦理在这样一种历史叙事当中,便会被剥离开来,政治的世俗化因此获得一种可能性。
脱脱之所以能够做这样一种决断,非常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其非中原身份。大元虽然接受了中原撰修前朝历史的传统,但若由此陷入中原史家的正统论之争的话语当中,则大元的身份就有可能会变得非常可疑:倘将正统置于大宋,则大元的草原身份便不正当;倘若将正统置于辽金,则在传统儒学理念上大为不通。大元需要有正统性,需要通过中原的史学作为表达载体,却又不能落入中原式话语的窠臼。于是,最佳的办法便是,去除正统性本身的文化性,只从其政治事功的角度来考虑,“中国”概念便被抽象化,这样一种抽象的理念完全可以为大元所用,又不会为其所制——一如前文所述的波斯人或中亚突厥人用伊斯兰的话语来讲述本群体的故事一样。在这种抽象理念下,帝国的非伦理的“政治性”于是浮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