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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含着金汤匙出生的汪沐笙来说,从来就没有过“缺钱”的概念,从上小学开始他每天的零花钱至少都在百元以上。
要知道,做为北溪市经济支柱企业的北钢集团,其工人阶层在2005年的月收入也仅在1000到1500元之间。而北钢集团以外的很多企事业单位(公检法国地税除外)员工的收入,甚至还要稍逊一筹。
换句话说,尚未成年的汪沐笙,每月的零花钱已经抵得上两个普通北溪人的月收入了。
不过,汪大拿虽然只有汪沐笙这么一个孩子,但是从汪沐笙懂事时起,对他的教育就非常的严格,以免汪沐笙沾染上其他富家子弟的纨绔之气。同时,还经常教育他要对身边的亲属、朋友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
虽然与刘霄威只是一面之缘,但是对方“不畏强权”处事作风,却让汪沐笙很是佩服,所以很想交下这个朋友。
于是,汪沐笙随即从自己的运动背包中掏出钱包,然后从中抽出十几张百元大钞递给了刘霄威。
“刘哥,我今天出来就带了这些钱你拿着先用,等你啥时候有钱了再还给我。如果这些不够,等一会踢完球你跟我回家,我再向我爸要一些。”
闻言,刘霄威一脸狡黠的道:“你都不知道我家住哪、在哪工作,就不怕我不还钱?”
“你刚才都说了,下个月就会到小学做体育老师了,如果你真不还钱我就挨个小学去找,迟早都会把你逮到的。”汪沐笙胸有成竹的道。“而且,我看人一向都是很准的,你根本就不是那种借钱不还的人。”
尽管接受一个比自己小很多的人的帮助,让刘霄威有些别扭,但是不管怎么说也总好过向父母开口要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