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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请吴木匠把棺材改成的摇篮又变成了带四个轮子的学步椅,兼具学步、保护的功能,我的脚可以伸下去踮着地学步,头重脚轻的我,学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小雀雀经常被帆布条磨得红肿。姐姐上学了,母亲在五七社比父亲还忙。小姨有时把我带到派出所院子里,自己去开荒的地里干活,看护我的任务就交给了学步椅和一条叫虎虎的狼狗。
虎虎一身深棕色的皮毛,两只黑色的耳朵威风凛凛地竖立着,两只眼睛坚定地望着目标,乍一看令人望而生畏。虎虎原来是草原骑警队的一条军犬,退出现役后,不忍心处死,便分配到121林场派出所当警犬。警犬有福利的,一般不缺肉食,比一般人都吃得好,这相当于它的工资吧,否则你看它光胴胴的也没有个地方揣钱啊,还是吃到肚子里踏实。虎虎显然不是一般的狗,经过了严格的训练,通人性,懂感情,知分寸。当父亲将我放在学步椅中,推在虎虎面前,虎虎立刻就领悟了父亲的意思,站起来,用爪子推我的学步椅向前走,我被迫地用脚踮地开始学步。虎虎能够根据我学习的程度,循序渐进地加快速度,这让我很快学会了走路。
此后,虎虎就是我朝夕相处、形影不离的伙伴了。121林场的孩子小名基本上都叫狗娃狗剩小狗狗花狗之类的,但将狗娃这个小名发扬光大的,绝对是我。
男人带的娃娃就是这样,放养的。母亲看着我的变化,苦笑着摇摇头。优雅和清爽离我是越来越远了。我在学走路的过程中,更多的是学习了虎虎,连回头那警醒的动作和眼神,几乎都和虎虎如出一辙。我说话的方式是一声一声有节奏的,像一个一个扔出去的石头,非常的不连贯,更像是一声一声的犬吠。我还学会了虎虎那耸鼻子的动作,甚至,虎虎那极其敏锐的嗅觉也被我在不知不觉领悟到了。久而久之,人们开始叫我狗娃。
我是真正的狗娃,狗性就这样扎根了,我自认为我就是一条狗,和虎虎在一起,有自然而然的默契和快乐。于是,对这个世界的认识,我是用鼻子开始的。那是一种奇异的对气味的分辨能力,我本以为人人都会,从来也没有把自己的这一本领当回事,可就是这一超强的气味辨别能力,让我几乎适应不了这人世间。
我发现每个人身上散发出来的气味是不一样的,男人身上的汗臭,女人身上脂粉味混合着淡淡的血腥味。当然,人的气味会随着年龄有变化,年轻时也许比较好闻,岁数大点,身上脏点,便难闻一点,但本质还是自己独有的,和指纹一个道理。
有一次我看见有两只色彩鲜艳的鸟,在虎虎平时固定拉屎的地方蹦蹦跳跳,捡拾着屎团里未消化的食物,这是它们的最爱。也许高兴了,它们会大胆地跳到我的身上来,我厌恶地用手胡乱拂开它们,它们便离开我,飞到一个过路的漂亮的阿姨身上。那阿姨显然非常高兴,嘴里发出“嘘嘘嘘”的声音逗着鸟,那婀娜的身材和可爱的笑脸,吸引了派出所的公安人员,包括父亲,目不转睛地盯着阿姨的一举一动。如果他们知道鸟在虎虎的屎团里觅食,那么会有何感想?也许他们会不在乎,谁知道呢?
我这副一出生就饱受疾病折磨的皮囊,小小的身材,硕大而不规则的脑袋,有让人过目不忘的奇异感。我的脑袋里似乎有很多的水,溶解了很多东西,有需要我就会调出来,我们一般把它叫做记忆,当然,里面也有很多的气味,会触发很多我无以言表和不可理解的感觉。还有一道道一闪而过的灵光,穿过层层迷雾,突兀地出现在我眼前。
虎虎是我的保镖,我喜欢和虎虎一起到野外玩,在森林里,我经常被一些奇异的味道吸引,厚厚松针下,散发的发酵的腐殖质气息,也比人的味道好闻。我认识到了很多植物,虽然我不知道这些植物的名字,但是只要气味再次出现,我的脑海里就会自动浮现对植物模样的回忆,然后和虎虎一样兴奋,耸着鼻子,手舞足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