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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识苏小峰的时候他还不认识我,他喜欢我的时候我还不喜欢他,确切的说我和他玩暧昧时我还是不喜欢他,可是我又舍不得和他断了,我只是一个人无聊时想找个人陪着聊聊天而已。
我们第一次见面是在深秋图书馆,那天下午,窗外的梧桐叶正簌簌地落,我踮着脚去够书架顶层的一本《百年孤独》,指尖刚碰到书脊,身后忽然伸来一只骨节分明的手,轻轻替我取了下来。
你也喜欢马尔克斯他问,声音很低,像是怕惊扰了图书馆的寂静。
我接过书,注意到他的指甲修剪得很干净,袖口微微泛白,却洗得清爽。我们站在书架间的窄道里,秋阳透过高窗斜斜地切进来,将漂浮的尘埃照得发亮。后来我总记得,当时他低头翻书的模样,睫毛在眼下投出细小的阴影,像一行欲言又止的省略号。
雨突然下起来时,我们正讨论到布恩迪亚家族的宿命。他变魔术似的从背包里掏出把折叠伞:我送你吧。伞很小,两人不得不紧挨着走,我闻到他身上有淡淡的墨水味,混着雨水的清冽。水花溅湿了我的裤脚,却莫名觉得暖——仿佛这场蓄谋已久的秋雨,不过是为了让两个陌生人,在伞下共享片刻的干燥与亲近。
我和他互加了微信,其实这不是我第一见他,而他应该是第一见我,确切的说这时候我知道他是谁,也知道他已婚,更知道他媳妇的阿姨是我们同事。
加上微信的时候我们几乎每天都会聊天,互道晚安,无聊又毫无情趣,依然不知疲倦。
我和他算出轨吗,我自己都不知道,我们纯粹的只是微信聊天什么话都敢说,我和他出去三次,第一次待了两个小时,我吃他看着,然后说他的恋爱史,婚姻史,工作史。第二次还是我吃他看着着,不说话各干各的,然后他送我回家。第三次下雨了,他在外面,我已经睡了,也许有那么点点感觉吧,我认为他一个人淋雨怪可怜的就出去了,腻歪了一个小时,他把我的腰和胳膊掐的青一块紫一块,说是为了报复我听别人的闲话而不相信他,给我长个记性,也让我记住他,可是我知道那只是一个男人喝醉了找的借口。
出轨这件事,像在阴雨天里偷偷点起的一支蜡烛。起初只觉得那光亮暖得诱人,照得人脸颊发烫,却忘了火苗终究会舔舐手指,最后连整间屋子都要烧成灰烬。
我总在每天晚上等他的消息,准时准点你他会发过来,没有露骨的话语,只有平常的吃了没,在干嘛,都会让人回味无穷,情话在唇齿间滚得发烫,可依然说不出来,那怕隔着屏幕,我突然看着天花板感觉房顶有一道裂缝,蜿蜿蜒蜒,正如此刻我心里绽开的豁口,我想着这是不是证明心已经背叛了,这叫精神出轨,可真无耻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