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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决定放弃了,三年了,我还是捂不热他的心。
还记得第一次见到他,是在我大学毕业的室友散伙饭上,和我关系最好的舍友薇薇喝多了,喊了她的哥哥过来接她。
他一进门,就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他是天生的主角,长相出众气质出尘,比男明星还要耀眼。
于是我这个颜狗一秒就沦陷了。
这一刻,我才知道,大学四年我都没有找对象,只是因为学校里的那些人我都看不上。
于是接下来的这三年里,我放弃了父母给我在老家找的稳定工作,毅然决然的留在A市,进入他和朋友合伙开的广告公司,成为了他的下属。
我的好友薇薇,和我一起在她哥的公司里干了一年,就被她大学里谈的那个男朋友给拐到异地去了。
于是我只能孤军奋战,凭着一腔孤勇想着女追男嘛,隔层纱而已,就算他那么优秀但我也不是太差吧。
结果这一蹉跎就是三年,这三年无论我如何主动,如何关心,如何体贴,他都无动于衷。在他眼里,我可能和他妹没有任何区别。
我这才意识到,我低估了白月光的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