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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手戳死一个高丽士兵,踹翻一个老妪,唐瑾忍不住想要吐槽这些高丽百姓。
都说了投降免死,怎么还执迷不悟?
他的战马缴获自草原,比李世民的御马都要强壮,所以他是第一个冲进城内的。
第一个进城的,必定会受到最猛烈的攻击,不过唐瑾不在乎。他在乎的,是一个全身穿着骚包白的家伙。
战场上敢穿成白色的,要么是蠢到了一定境界,要么是自信到了一定境界。
很明显,这个家伙属于后者。
因为,笨重的方天画戟在他手中就像芦苇一样挥舞自如。所到之处,敌人无不被扫飞,颇有一种吕布重生的气势。
战场上,需要的就是这样有标兵作用的人,只要他们还在战斗,那么后来的士兵,哪怕是新兵蛋子,也会热血上头,战力飙升。
唐瑾大笑一声,再也不用戳字诀,而是用起扫字诀,蛮横的冲进了敌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