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第1/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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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有一段时间,我十分怕狗,进而从惧怕转为憎恨。所以当我第一次经过刘常建家门口的时候,他的那头大狗吓坏了我。
那是我去新学校的必经之路,我开始在这个时候感觉转学是一种天真的错误。当时我经过刘常建家,结果那头站起来和我差不多高的大狗横在路中央,挡住了我的去路。于是我只好站在距离它十米的地方祈祷它快点走开。刘常建在他们家的阳台都看到了,可是只是哈哈大笑,任凭那大狗一步步逼近我,吓得我忘记自己是要去学校交学费的,于是像个傻瓜一样推着自行车往回家的路跑。那只狗已经足以让我手忙脚乱到忘记怎么骑自行车。
于是,刘常建成了和狗一样令我讨厌的人,他不看好他的狗。
天知道那一年我就和他一起被编在了高一(2)班,成为同学。不过,刘常建貌似已经不记得我了,要不然他不会在我狠狠踩了他一脚而自己失去重心跌倒在地之后,扶起我说:你没事吧!末了,他还道歉呢。晕,我是故意踩他的。他的一脸关心让我突然觉得愧疚。从今以后,就不可以在心里名正言顺地讨厌刘常建了,因为总觉得是我欠了他的。所以我推开他气呼呼地说:谢谢。然后甩甩头丢下他。
在拐弯处我回头看到他一脸的莫名其妙,自己就突然笑出了声。
倒霉见的,刘常建居然成了我的后桌。那家伙就整天用钢笔敲我的肩膀说:前桌的,笔记借我抄一下。或者说:前桌的,下午看我们打球,你请我喝王老吉。
我总会回过头去,恶狠狠地瞪着他说:后桌的,下次有事找我能不能不碰我啊。
刘常建就会嬉皮笑脸说:那样你能知道我是在喊你吗
真烦。我想,那一刻刘常建的表情是最白痴的,我这样说他他还笑哩。
而我们居然就这样一直前桌的后桌的喊对方,就连在操场遇到,还是和别人说起,我们也一直是前桌的后桌的称呼彼此。就像他不知道我叫杨思,我不知道他叫刘常建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