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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带领兵备府和部分折冲府的兵马,四次出城剿匪,斩杀了多少山匪难以计数,总之抓了上百号人,如今地牢早已人满为患。
按刁文俊自己的说法,在京城待得太久,好些年都没见过血腥场面了,好不容易有机会离京,自然要好好过把瘾。
这话乍一听,和个变态连环杀人魔似的,可实际上,百姓们对他满是夸赞。
也正是因为刁文俊大力剿匪,赵勋才惊觉琼南道的群山之中,山匪竟如此之多,简直多如牛毛。
赵勋打心底里喜欢刁文俊,觉得他人品好,没架子,踏实肯干,最关键的是性格豪爽,二人谈得来,脾性相投。刁文俊同样对赵勋青睐有加,实际上,他偏爱那些“不走寻常路”的读书人。
刁文俊为官半生,长期在京城担任要职,见过形形色色的读书人。
在他眼中,这些读书人可大致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只会死读书,满口空谈,毫无实际用处的废物。
第二类,是世家子弟,读书只为谋取官职,进而反哺家族,将家族利益置于首位。
第三类,则是读书读得迂腐至极,脑子僵化,有点像陈远山那般的“书呆子”。
这三类人中,第三类较为少见,第二类占一小部分,而第一类则占了半数之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