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该死的 (第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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鸣女在变成鬼前还不叫这个名字,但具体是什么她也忘了,索性死后就用这个名字奔赴地狱吧。
人类时期的记忆…她其实也记不起什么了,她只记得她妇人时期嫁给了一位好赌好嫖好酒的男人,是和任意一样优点都扯不上关联的男人。
记忆中,钱这个物件几乎是不存在的,他明明生了那一副高大健硕的身材,可以在醉酒后把她打得口吐鲜血、肋骨断裂,却无法为家里赚取一分钱回来。
没有办法,她只好拾起嫁人之前的本行,通过为人演奏琵琶来赚取银钱,但因为本身没有什么名气,仅有的钱也被男人夺走或是赌博或是买酒或是花在了那些花街上的游女身上,日子一如既往的贫穷。
鸣女也曾迷茫过,反抗吗?那之后该怎么办?忍受吗?那现在该怎么办?她已经要喘不过气了,几次她都恍惚被男人打死,然后丢在街上某个阴冷的角落腐烂生蛆。
她没有孕育下孩子,因为既没有资格去养育,真怀上了还会耽误近一年的时间赚钱,一切只会更糟。
鸣女想,这样也好,男人在知道她能赚钱后就减少了对她的打骂,她也学精了些,每天把钱拿回给男人时都会悄悄藏起一部分,如果每天都攒上一点点,那她就可以在年老拿不起琵琶前离开这个男人过好自己的生活。
只不过在那之前,她还得拼命、拼命忍受这个让人厌恶的男人。
她以为酒赌嫖已经是男人混账的底线了,直到她又一次替男人买酒回来时,临近表演才发现她唯一一件和服被男人卖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