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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笑。
得了吧。从试衣间顶上翻出来,那动静得多大啊,两个售货员会看不到就算她们没有注意到,这到处走来走去的顾客也不可能看不到!
如果是从试衣间里翻出来,跳到外面,自然会被人看见。可如果是从这个试衣间翻到旁边相邻的那个试衣间,只要行动迅速,是有可能避开人的耳目的。何爱华可以让她的几个同伙装作试衣服进到和她相邻的试衣间,再让其他的同伙缠住两个售货员,她把握时机迅速翻到隔壁的试衣间里,再和里面的同伙一起出来,就可以趁乱溜走了。
不会吧。且不说这样被人发现的危险太大,你算算这事要做成需要多少同伙至少得四个人以上吧。有这么多同伙,她只要让她们证明案发时她没有离开过就万事大吉了,何必搞得这么麻烦我不屑一顾地说。
这肯定不是你的真实想法,别卖关子了,把实
话说出来吧。
我刚才那么说只是想活跃一下气氛。袁横波哈哈一笑,要说何爱华是怎么从试衣间里出来的,最容易的解答就是她根本没有出来。
这回只需要一个同伙就够了:一个跟何爱华长相酷似、对胡丽也有杀意的女人。真正杀人的是这个女人。她故意打扮得跟何爱华一模一样,何爱华又留下短信等线索把我们的怀疑往她自己身上引。当警方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她身上时,真凶自然就安全了,而她也可以拿出确凿的不在场证明,把案子带入死胡同里。
听了袁横波这段话,我知道这次破案的荣是要让给我来领取了。本来嘛,像这种发生在百货商场试衣间里的案子,就应该让更熟悉情况的女性来出出风头。
你说完了,也让我说说个人一些不成熟的看法吧。我尽力表现得低调谦逊,要我说,这起案件与其说是密室杀人,倒不如归为不在场证明类型。但如果非要算成密室,本案的情况也能说是属于时间密室,也就是所谓的‘有事发生时不是密室,是密室时没事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