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贼匪骗盗,龙蛇混杂。
狄云枫一路追踪狼王至此,历时一月之久,途中还手刃了不少狼崽喽啰,但狼王十分精明,在邪龙死后不停地迁徙,从北疆沙漠到黄土高坡,混迹于人群市井间,还在青楼里寻花问柳。它想用人气掩盖自身的妖气,却忽略了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它身上的狼骚味儿!并且来找他的不是慕雪依,而是狄云枫这个凡人。
狄云枫在一处风蚀残年的木梆下站着,抬头打量着破烂门后头的地界,就是这个镇子,名曰:“金鸡镇”
金鸡镇上多是养鸡大户,大致是因此得名。
狼是喜欢吃鸡的,就是变作妖也改不了天生的习性,就好比狄云枫喜欢喝酒。
狄云枫终于敢在一家馆子消遣酒肉,酒再贵他也要喝,而肉则是一桌子鸡,烧鸡,烤鸡,酱鸡柳,剁椒鸡杂……这里的鸡肉就好比其他地方的白菜,他干嘛吃不起?
一大桌酒菜竟被他吃得一干二净,结算之时也才要了一两银子。他满意地拍了拍肚子,正要离去,可这时却有人拉过他,行话道:“兄弟,做不做生意?”
出来跑江湖的自然晓得所谓“生意”何意,狄云枫想:苟老道还不知死活,上个月工钱也没结,自己手头的银子也不多,来年还得替海生补贴家人……若是有生意上门,再怎么也要听听看不是?
拉人喊话的是个篷面老头儿,大布褂子酒糟鼻,倒是笑容随和又真切。这类人在江湖中俗称“猎头”,就像是青楼里的“鸡公”一样,拉人入伙儿,介绍买卖从中捞油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