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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终于移开了视线,重新拿起铅笔,低头继续在书扉页上涂画那把电吉他。但我知道,这事儿没完。我在她那儿,已经从一个呆头呆脑的新同桌,变成了一个身上有秘密、值得探究的怪人。
这个认知,让我后脖颈的汗毛,又悄悄竖了起来几根。
日子像被按下了某种奇怪的加速键,却又黏糊糊地向前流淌。我小心翼翼地扮演着高一新生陈默,努力融入这个2008年的世界。诺基亚砖头机,油腻腻的食堂饭菜,永远写不完的试卷,还有身边这个……像谜一样的十七岁苏晚。
她上课大部分时间都在神游天外。有时在课本上画各种狂野的涂鸦——燃烧的吉他、扭曲的骷髅头、咆哮的乐队Logo。有时在写一些零碎的句子,笔迹潦草又带着一股狠劲:
这笼子困不住翅膀!
噪音才是解药!
虚伪的赞美,去他妈的!
偶尔,她会突然转过脸,冷不丁地抛给我一个问题。
喂,陈默,
她把一本卷了边的《通俗歌曲》杂志推到我面前,指着封面上一个长发遮脸、抱着贝斯的男人,你觉得这人……是真有料,还是装腔作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