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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靠在沙发背上,闭着眼睛,似乎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只有胸膛微微起伏。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像是积蓄了一点力气,眼睛依旧闭着,声音低哑却带着一种近乎执念的笃定,在寂静的房间里响起:
再熬一熬,林晚。
他停顿了一下,像是在给自己打气,又像是在描绘一个支撑他坚持下去的图景,等我们…等我们攒够了首付,就结婚。买一个小房子,不用很大,朝南,带个小阳台。我们…一起种点花。
他的声音很轻,每一个字却像带着重量,沉甸甸地落在我心上。那是对抗这逼仄现实的一束光,是我们共同咬牙坚持的全部意义。我放下茶杯,伸出手,轻轻覆上他放在膝盖上的手。他的手心有些凉。他反手将我的手握紧,力道很大,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承诺和疲惫中的依恋。我们谁也没再说话,只是依偎在这昏黄的灯光下,听着窗外偶尔驶过的夜车声,感受着彼此掌心传递的温度和力量。祁红的暖香静静萦绕,仿佛能暂时隔绝外面那个庞大而冰冷的世界。
日子在加班、通勤、精打细算的柴米油盐中无声滑过。小小的出租屋,渐渐被我们共同生活的痕迹填满:书架上是两人都爱看的书,墙上贴着某次旅行拍的拍立得合影,冰箱上贴着备忘的便利贴……像两棵努力靠近的树,根系在生活的土壤下悄然纠缠。
某个加班的深夜,我拖着同样疲惫的身体回到家。客厅里只亮着玄关一盏小灯,周屿大概已经睡了。我轻手轻脚地换鞋,把包挂好。目光不经意扫过他随意扔在单人沙发上的西装外套——他今天似乎回来过又出去了
鬼使神差地,我走过去,想帮他把外套挂起来。手伸进外套口袋时,指尖却触到一个坚硬光滑的边角。不是钥匙,也不是钱包。
我把它掏了出来。
是一个印着深蓝色徽章和烫金英文字母的硬质信封。信封很厚实,质感极佳,透着一股不容忽视的正式感。我的心跳莫名漏跳了一拍。借着玄关微弱的光线,我辨认着上面的徽章和文字:The
Lond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