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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苏云晓忽然想起什么,语气里带上一丝头疼:我忘了,你不会写字。
这个在田间地头里游刃有余,能上房修瓦,下河叉鱼的能手,却是个不识字的。
他和城里那些接受过良好教育的男人不一样。
记忆里,他总是很阳光,很能干。
她养伤时,沈珩说地里种红薯辛苦,不让她去,只叫她坐在田埂的树荫下歇凉。
还说她手嫩,砍猪草会划伤手,总把她手里的镰刀抢过去,让她一边待着。
村里人都喜欢沈珩,说他善良热心肠,能吃苦,还会心疼人,是村里排的上号的好男人。
可现在,居然学会了偷东西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