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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的九月总带着黏热的潮气,操场边的凤凰木落了一地细碎的红花。我坐在靠门口的第二列第一排,校服袖口被风扇吹得轻轻晃动,目光却像被磁石吸住,总忍不住往斜后方飘。
第三列最后一排的位置像有天然屏障,林熙正低头演算物理题。阳光透过窗户斜斜切进来,在他挺直的鼻梁上投下阴影,睫毛随着笔尖移动轻轻颤动。他是那种连握笔姿势都好看的男生——骨节分明的手指搭在黑色水笔上,写出来的解题步骤像打印体,连老师都爱在班会课上举着他的草稿本当范本。
又看呢同桌晓冉用胳膊肘撞我,这节课你回头第七次了,再转脖子该打结了。
我慌忙转回来,假装翻数学书,耳朵却发烫。其实不止这节课,从高二开学第一天起,我的目光就总不由自主地追着他跑。
他是那种活在传说里的男生:家境优渥(校门口那辆黑色轿车每天准时等他),成绩稳居年级第一,篮球打得好,还生了张被女生偷偷议论帅得犯规的脸。而我,成绩中游,家境小康,最大的特点大概是社恐——连上课被老师点名回答问题都会紧张到结巴,更别说跟他这种风云人物说话了。
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对视,发生在开学典礼。他作为学生代表站在主席台上,穿着熨帖的白衬衫,领带系得一丝不苟。发言到一半时,他的目光扫过台下,像不经意间,与我的视线撞在了一起。
就那半秒钟,我看见他瞳孔微微收缩,嘴角几不可察地扬了一下。而我像被烫到似的猛地低头,心脏咚咚狂跳,连他后面说了什么都没听清。晓冉在旁边用气声笑:完了,你脸红得像熟透的荔枝,他肯定看出来了。
真正的交集,藏在一个温热潮湿的午后。
那天第二节下课,我去洗手间洗手,刚走出隔间,就在楼梯转角撞见了他。他大概是刚从办公室拿作业下来,怀里抱着一摞试卷,指尖还夹着支红笔。
我们的距离近得能闻到他身上的味道——不是昂贵的香水,是淡淡的洗衣液香,混着南方梅雨季特有的潮湿气息,意外地清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