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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声渐大,咖啡馆里的爵士乐若有若无。林默发现自己已经放弃了今天写作的打算。我叫林默,是个...勉强算是作家的人。
余笙。女孩伸出手,余下的余,笙歌的笙。
他们的手指短暂相触,林默感觉到她的指尖微凉,却有一种奇异的温度传递过来。那一刻,他忽然有了写作的冲动——不是为编辑,而是为这个雨天的偶遇。
你在写什么余笙指了指他合上的笔记本。
一部关于记忆的小说。林默随口编道,关于一个人如何记住那些本应被遗忘的事情。
余笙的眼睛亮了起来。那一定很有趣。我总觉得自己记性不太好,需要靠这些...她指了指自己的笔记本和相机,来帮助记忆。
他们聊了很久,关于摄影、写作、城市里隐藏的小巷和雨天特有的忧郁。林默发现自己越来越被这个女孩吸引——她说话时微微歪头的习惯,思考时轻咬下唇的小动作,还有谈到喜欢的事物时眼中闪烁的光芒。
明天这个时候你还会来吗分别时,林默鼓起勇气问道。
余笙的表情突然变得复杂,她低头看了看笔记本,又摸了摸相机,最后露出一个略显勉强的笑容。如果记得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