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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场许多人有些嫉妒燕十三有这么好的运气,这简直就是走了狗屎运了。
“肯定是俗家弟子。”听到朱听雪的话,有些人都不由脱口说道。
这两个选择,各有好处,留在主峰,虽然说,离祖地神土近,但,做一个药徒,终究是没有出息,药徒的身份与子民差不了多少,只不过是待遇高一点。
而俗家弟子不同,虽然远离主峰,但,只要还是挽云宗的疆土之内,只要有子民的地方一样能受到挽云宗的血藏滋润,只不过,不如主峰而已,更重要,在外面主持事务,留在凡间,能得到的好处,远比做一个药徒多,其中的许多额外收入,不是药徒所能相比的。
“唉,药徒吧,反正在哪里都一样,药徒安逸。”燕十三一副犹豫了一下的模样,然后是认命一样说道。
不用想,他也会选择留在主峰,他不爽快答应下来,免得让人怀疑而已,让人误以为他是贪图安逸,是个懒汉。
燕十三是为“鹰眼”而来,“鹰眼”就在挽云宗之内,他怎么可能愿意外调!
“这样的蠢材,完全是没救了,一看就是好吃懒做的货!连选择都如此愚蠢!”见燕十三如此愚蠢地选择做药徒,有不少人都不屑地说道。
很多人都懒得再看燕十三一眼,这样的人物,一辈子都是个废物,血统、命魂都是垃圾,而且还不思进取,贪图安逸,这样的人,就算是仙人也救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