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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他在那部小说里是主角,但是放在这个时代里,他附体的这个徐福贵,才真的是个不折不扣的路人丙。
如果不是恰巧被一位作家记录了他的生平,创作了小说,他大概率的也会跟亿万的平头百姓一样,成为历史的背景板,连任何痕迹都不会留下。
所以活着,就是一个平头老百姓最朴素的愿望,如果再奢侈一点,就是全家人都好好的活着,直到寿终正寝。
陆仁炳仔细搜索了一下,徐福贵的记忆,发现这人,确实单纯的可爱。
小时候,家里有一百亩地,还有别的产业,读过几年私塾。取了一个城里米铺老板的媳妇。
年轻时候也真的是过过几年败家子的日子,吃喝嫖赌,胸无大志。一辈子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县城。
后来被人做局坑了家产,也认命,愿赌服输。怀孕的老婆被气愤的老丈人用轿子接回去,也觉得很合理。
自己作为地主家的大少爷,败家后,又能很快放下架子,去仇人那里租田种,也不怕人笑话。被人抓了壮丁,也认命拿起枪杆子走哪算哪。
这种在陆仁炳眼中有点怂的表现,或者才是武汉普通的老百姓的心态吧。活着才是最重要的,活着才能见到家人,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