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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要动。”
刘稷说得很慢,手上的动作更慢,说话慢是因为咄骨利的汉话才学了几个月,太快他根本听不懂,手上慢是因为他在为对方缝针。
张无价杀出戍城后,他就带着余下能动人手换上了葛部的衣衫,越着黑暗和混乱冲出重围,只是最后关头被认出,一路追杀到了山谷附近,如果不是遇到了唐人的哨骑,哪怕葛部的人放弃了追赶,他们能不能坚持到西州都很难说。
咄骨利的身上一共有七处伤口,四处箭伤三处刀伤,最深的一处已经见骨,可见当时的战斗有多激烈,清创缝合上药只是最基本的工作,他最大的敌人是感染,古人对付感染的办法不多,高温灼烧便是其中一种。
好在他是猎户出身,身上的老伤也远不只七处,大自然赋予了他健壮的体魄,同时也有了对抗感染的体质,到了第二日,伤口便不再流脓,而他从昏迷中醒来后,竟然连发烧的症状都没有,依然虚弱的原因只是因为失血。
在他动作下,咄骨利一声不吭地完成了缝合,看着肋下那道蜈蚣般的口子,他的声音有些沙哑,说出来的汉话也是低沉无比。
“老张......没了。”
“莫想那么多,没有你们的坚持,葛逻禄人一早就打到西州城下了,说到底,还是我来得太晚。”
咄骨利摇摇头:“我路过守捉城,那里没有打斗痕迹,城门应该是被骗开的,其余的几个戍也是一样,可他们为何不来骗我们的城?”
刘稷将用完的针线扔进滚水里,用干净的纱布为他裹好伤,咄骨利的话让他想起了卓玛曾经说过的,心里一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