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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我看了表,从战役正式开始至结束,共五十七分钟,对于有十数万人马参加的大战役i说,这速度快得可怕。
最能给我震撼的,是匈奴士兵不畏战不怕死的精神,面对残酷血腥如临地狱般的死亡恐怖,他们的心理素质非常之强,这种威摄人心的气势是汉军所没有的。而气势往往是制胜的法宝。
至于武器装备,我发现自己犯了个严重的错误,就是对于骑射手寄予了过重的期望,对于弩的威力估计过高。
为了方便马上骑射,在考工室制造武器时,我改进了臂张弩,但经过这次战役,我发觉臂张弩用i对付重装骑兵简单就是蚍蜉撼树,构成的杀伤力小到可怜的地步。与蹶张弓相比,臂张弓发射的箭矢由于体形大阻力大,速度衰减得慢,在远射程上威力很小,所谓“强弩之末不能穿鲁缟也”。
如果是蹶张弓,威力是有了,但必须下马张弦,所有一系列动作都得在地面上完成,这对于骑兵i说根本不合适。
这样看i,马上用弩反不如弓,而且弩的制造远比弓更复杂,复合弓弓身只要加长,威力会比弩更大。
从前我一直琢磨不出,匈奴的武器装备比不上汉军好,近战的武器更难与汉军相抗衡,为什么反而会每战必胜呢?现在则明白主要原因是地利之便,以骑射手i扰乱敌人,且战且退,拖至汉军迷失道路体力全失时,近战击疲劳之师必定取胜。
所以回长安之后要做五件大事:
1:制造加长复合弓。
2:改进重装骑兵的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