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离刺荆轲提示您:看后求收藏(春雷小说clqcjtz.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自然为法,法理是理!
无数人只是看到标题,就已经血脉偾张,再看内容,就激动的嗷嗷叫了。
于是,在三月初,黄老学的钜子,从儒家的谷梁学派横跳过去的胶东人王甫,吹响了进攻的号角!
一篇《法者,天地之理,物之自然》就像飞龙骑脸,骑在了当代法家学者的脸上,直接输出起来。
在这篇文章里,这位王博士,引用尸子、老子、孔子、孟子、墨子甚至韩非子的名言,再用张越提供的理论,搭建起了一个新的法学结构。
这位王先生在文章里提出了三个前所未有的法学原则。
第一:法,乃天地自然之道,亘古存在之规律,先王圣人见之,以立条贯,教之万民。
第二,法,永恒不变。如青山、绿水,似日月星辰,上及阴阳,下涉万民,故天地不变,法不变。
第三,法与令,必须遵循法的本性与法的理性,上应天地,下顺万民。
这其实,就是后世所谓的自然法学的雏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