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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最终大衣穿到了郑诗情身上,那年她评上了副教授,和他一起去了英国。
我看到过照片,他们在会场门口拍了照,两个人穿着颜色相近的大衣,脑袋微微靠近,却显得特别亲密。
我闹过,但他总说这是公派,同事拍个照罢了。
他之后又学了法语和西班牙语,我更听不懂了,他也更不耐烦了。
直到他死去,我才明白,他学的那些语言,为的是不被我理解,更加隐晦又浪漫地在我面前秀他与郑诗情的恩爱。
我那数十年的努力,真像个小丑。
“Iseemtohavelovedyouinnumberlessforms,numberlesstimes。Inlifeafterlife,inageafterage,forever,”我用标准的伦敦腔重复了一遍,又用中文说,“我好像曾经无数次,以无数种形式爱过你,年年岁岁,生生死死,直到永恒?林国栋,不过几句英文诗,怎么够描摹你伟大的爱情?哦,怕不是你把自己都骗了,既想要我对家庭的照顾,又想要诗情给你的灵魂共鸣?”
林国栋愣住了,他大概没想到我竟然能把这句话翻译出来,而且发音如此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