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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罢饭,秋昙在屋里散了会子消食,而后便打水进屋伺候秦煜洗脚,伺候完了本该抄书,可她总也不想坐到书案前去,因着抄《女则》实在太无趣了。
秦煜看出她的心思,便将她原先抄的拿过来,浏览了一遍,他道:“这字写得……咳咳,剩下三遍我替你抄,我用左手,再故意写歪些,大约便同你的相似了。”
秋昙尴尬地嘿嘿两声,而后像个小猫咪一样蹿过去,用自己的杏眼巴巴将他望着,“二爷真帮奴婢抄么?二爷您待奴婢太好了!”说罢立即搬了张椅子过来,坐在秦煜身边。
秦煜敛袖提笔,就着现成的墨汁,用左手模仿她的字迹写起来。
因用的是左手,又要仿她的,便写得较平日慢些,秋昙便坐在一旁,双手托腮欣赏他的美貌,他近来又长开了些,眼窝更深,下颌干错利落,侧脸刀削斧凿般工整,一张极富权势的脸,而他捉着紫毫的手纤长白皙,腕子灵活,运笔有时飘逸如风,有时风驰电掣。
秋昙喜欢他专注的模样,一想到这么俊俏的男子以后要做她的夫君,甜蜜便从心缝里渗出来。
外头风声呼呼,秋昙怕秦煜冻着,便起身,轻手轻脚走到八宝柜前,轻拉开柜门,从里寻出哆罗呢披风来为他披上。
他觉身上一重,瞥了眼肩头,唇角微勾,继续笔走龙蛇地往下写。
秦煜愈写愈顺,不过一个时辰便抄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