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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易·格林帕夫大公爵在教堂的钟声敲响第七下时就醒了,这是他多年来除了教会大庆典外,第一次这么早起。王城的王公贵族们有他们自己的阶级娱乐,他们习惯通宵达旦流连于舞会,喝着美酒吃着美食,和异性共处美妙的时光,醉醺醺的睡到第二天下午才处理公务,天黑又是通宵舞会,日日夜夜如此。
可以说,在贵族中,你可以没有文化,愚蠢又短视,但绝对不能不会跳舞,娴熟优雅的舞技远比拥有俊美的容貌和强壮的身体更加重要,参加舞会就是他们人生中最重要的事情,如果多次不参加,会被这个圈子的人排挤,任你拥有多大财富或者地位都没用。
上代国王最得宠的情妇就是他在舞会上认识的一个交际女郎,她是个时尚女郎,据说一年的衣服支出抵得上一个中等领地的税收,尽管她长得并不算特别漂亮,脾气不好又爱自作聪明,却依旧在上代国王去世后,年过四旬仍有大把贵族捧着钱恭维她。
当然这些跟路易·格林帕夫大公爵如今的早起一点关系都没有,早在接到穆萨拉大主教的贴身祭司的传话后,他就推掉了所有的邀请函,连公务都没有心思去应付,让仆人们将宅邸打扫得一尘不染,换掉了所有的地毯和窗帘,通往温室花房的道路更是被加班加点的修缮过。
这一切都是为了迎接圣子的到来。
路易大公爵是国王眼前的红人,他是国王的亲舅舅,今年已经有五十多岁,在仆人帮助下换了十几套衣服,才满意的走出卧室。两边的仆人们还在忙碌着,他们起得更早,捧着装满鲜花的花瓶,只来得及跟路易大公爵行个礼,就继续自己的工作。
路易大公爵并没有觉得他们怠慢,因为这是他之前就吩咐过的,一切都要以让圣子满意为基本,仆人们只要做到这一点,他自然不会纠结那点子礼仪。
穿过铺了深色地毯的走廊,下了木制的长长楼梯,站在楼梯底下的大管家向他汇报今天的流程。
“尊尚的休息室已经准备好了,家具都是全新的,房间喷了最好的玫瑰香水,窗台上放满了鲜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