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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三年,李小弟终于回来了,这会儿子是回来了,当然也是真发财了,就李朝阳观察李小弟这次大概是真的赚钱了。
回来是拿着大哥大带着大金表回来的,直接就买了新房,已经带着两老住进去了,三室一厅的大房子,看着就十分宽敞,这是他们这里第一个商业住房小区,环境优美,里面还有假山假水,景色也是十分好的,当然价格也是十分美丽,一平方米要好几百,光是这一处房子连带装修下来,也要十来万了。
房子在三楼,不管是采光还是楼层都是十分不错的,看完李小弟的新房子之后,李朝阳都有些心动,他们现在还住在厂里的房子里,里面的人熟悉倒是很熟悉,但是衣食住行都不是那么方便,尤其是到了冬天,现在厂子里不景气,就算是集体供暖,也不是很暖和,在家里也是要穿着大棉袄的。
李小弟这里就不一样了,在家里穿个秋衣就可以,感觉家里暖和,李父和李母还找李朝阳要了草莓就栽在花盆里,既能吃又能当盆景。
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在厂子里实在是太熟了,不管发生个什么鸡毛蒜皮的小事儿用不了多长时间都能传的全厂子都知道,其实对两人来说并不是很方便,反倒不如住出来,而且李父李母搬出来了,要是两人有个不方便的,还得时刻惦记着孩子。
这孩子跟着舅妈还是跟着姥姥姥爷,能有可比性吗,再说了李大嫂去年弄了个衣服门脸,连自家孩子都顾不上了,哪里顾得上小胖子。好在小胖子现在虚岁已经十三岁了,明年就要上初中,除了担心孩子的吃饭问题,安全问题倒是可以少操一些心了。
“哎呦可算是来了,你这也是个大忙人,想见自己亲闺女一面我还得预约。”自从李小弟发了大财回来,李母说话的声气儿都不一样了,显得中气十足,她的气色十分不错,穿着一件枣红色的棉袄,手上还带着一个金镯子,不用想也知道,这是李小弟孝敬的。
至于坐在旁边的李大嫂则是穿了一件米白色羽绒服,下面是紧身的牛仔裤,头发烫成爆炸式,嘴上还图了非常红的口红,眉毛也是画过的,俨然是时下最流行的打扮。
不过仔细看的话可以看出李大嫂的气色并不是很好,脸上甚至带着些憔悴,虽然跟风似的开了家服装店,但是生意并不好,这两年开服装店的实在是太多了,她一没有进货渠道,二没有时尚感,别人进什么她就进什么,跟商业街上那十来个服装店没什么区别,所以生意并没有好到哪里去。还送过李朝阳几次衣服,包括郑煜城和小胖子的,李朝阳当然不好意思白拿,每次都给了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