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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从来没有想过肉可以如此好吃,还仅仅是加了盐。
如果能够有前世那些种类繁多的调料,他甚至怀疑自己会将舌头给吞下去。
他分析,他会觉得肉好吃,固然是因为好几天没有吃到肉了,更大的原因还是他领到的肉本身品质就极好。
香、弹、嫩、滑、润……轻轻一咬,汁液就流了出来,与此同时一股浓烈的肉香在他的口腔中炸开,让他有一种汗毛都要竖起来的感觉。
他前世吃过的所有肉没有一种可以与它相比。
更为特别的是,肉吃进肚子后,很快就有一种温热从胃部发散开来,传遍他的全身。
热乎乎的,就像冬日里泡在热水中,太舒服了。
原始部落的生活也不是那么难熬嘛。
第一次吃到肉的幸福让风云的思想开始出现转变。
时间不长,他就吃了三根肉条,每一根都有差不多半斤重,不过他依旧意犹未尽,准备再吃一根,但是当他看向石板的时候却傻了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