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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吸了一口雪茄,说话的语气带着些沉重:
斯年只是一时昏了头,并非不爱你。
如果放你走的话,他会死的。
宋野棠听着,神色有些恍惚。
老爷子说的不错,从前的傅斯年,的确拿命爱她。
宋野棠喜欢酒,他就血洗盘踞三城的匪窝,夺来她最爱的百年陈酿。
宋野棠喜欢玉,他就踩着对手的尸骨,从死人堆里夺回那块千年璞玉。
甚至只因谈判桌上,对方不怀好意地看了她一眼,
傅斯年就当场发了狠,顶着数十根枪管子,将那人的眼珠挖出来喂狗吃。
他那时把她搂在怀里,她的耳朵就贴着他滚烫的胸口,感受他狂烈的心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