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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去买点儿卤菜带回去,还是完全没什么问题的。
老方那个时候,最喜欢吃的,就是卤猪尾巴。
现从锅捞出来的猪尾巴,还冒着热气,颜色是深棕色透亮的,猪皮上反出来的光,可以照得见人形。
切成两厘米长的小块,蘸上一点儿特制的五香辣椒面。
每天晚上,老方都就着它喝上二两。
日子很惬意。
后来老方调到蓉州市,他也就没再吃过那味儿了。蓉州市是个美食林立的城市,但老方去买的卤肉,味道总是差那么一点点。
现在的这个味道,就是老方一直寻觅的。
不仅如此,更让老方惊喜的是,那裹着的包菜里,还夹着一些脆香的小东西,一口下去,是酥脆十足的口感,跟包菜的清爽混在一起,简直是最完美的搭配。
手撕包菜保留了蔬菜的纤维,鲜香甜咸的酱汁,裹着炸成颗粒状的油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