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哲学篇:中国历史哲学纲要 (第7/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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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于历史中现实活动的个体而言,制度又是普遍性的存在,原则上,它要普遍约束制度下所有的人,不得有法外之人。制度为欲望提供了稳定且可预期的活动空间,但欲望对特殊的现实利益的追求,其短期结果可能会损害制度的公共性,其长期结果则可能会改变制度所依凭的社会基础。于是欲望的活动会发生自我否定,因为它在侵蚀自己赖以稳定活动的制度前提。从另一方面来看,制度为欲望所提供的发展空间,正孕育着制度的自我否定,它终将因无法再满足欲望所需,而走向瓦解,并有待来日在新的理想与欲望的共同推动下实现重构。
因此可以说,制度是历史的固化呈现,是理想的现实化,同时又是欲望获得可预期性的条件。个体欲望的合力,在短时段上会带来现行制度下的繁荣与发展,在长时段上则会在未来引发混乱乃至新秩序的出现;自由的理想会让现行制度获得正当性,但又会超脱现实之外,通过对于道统、法统的再叙述,而推动、引导新秩序的构建,并且让新秩序获得精神自觉。制度的保守性与激情的运动性,两者之间的张力推动着历史的演化,在中国呈现为不断更迭的王朝史。
激情之所以有不尽的运动性,在于人性是自由的。人类自由地追求超越性理想,也自由地追逐现实性利益。这种自由内在于人性本身,不是谁设计出来的,也不是谁能改变得了的。激情展开的过程,很多时候并不是和平与令人赞赏的,它更可能充斥着欲望的贪婪与暴力的血污,但人性并不会因此而彻底沉沦。贪婪与血污的现实初看上去全无意义,但会逼迫人们去反思现实与普遍理想的关系,使得人的精神世界与人的现实存在相分离,反倒令人类对他者形成更深刻的认识,令自我意识得到充实,令自由变得更加饱满。一如黑格尔所说,亚当、夏娃吃了智慧果,便有了原罪,但正是原罪使得人成其为人,“罪恶生于自觉,这是一个深刻的真理:因为禽兽是无所谓善或者恶的,单纯的自然人也是无所谓善或者恶的”<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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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德]黑格尔:《历史哲学》,王造时译,上海书店出版社,1999年,第330页。">。
只有能够作恶,才能够为善,因为此时才是一个能够用“善恶”来衡量的人;动物只服从本能,无精神自觉,从而无法作恶,也无法为善。道德自由是专属于人的一种天赋,只有人能够不被物质所决定,自主地进行道德抉择;这并不意味着个体不会作恶,而只意味着我们可以判断其自主行为为恶,但我们无法判断一只斑鬣狗的本能行为为恶。判断标准的出现,以人类拥有自由选择的能力为前提。
人类追寻理想的激情,使自由得以在贪婪与血污当中被淬炼出来;相反,以对欲望的否弃为前提的理想,往往会带来更大的贪婪与血污。因为,不经欲望之试炼的理想,并不内含着自由,不是真正的道德,因它没有给人以自主抉择的机会,也就让人放弃了对于责任的担当,这会在更本质的意义上败坏人性。在某些时候,贪婪与血污反倒是滋养出真正的道德理想的必须肥料。
因此,人类的激情现实化为制度,这制度不仅仅出于理想,同样也出于欲望。制度倘若不是出于理想,则无法获得认同,因其无法承载人们对于普遍性的追求;制度倘若不是出于欲望,则无法获得存续的动力,因其否定了人们对特殊性的追求。
在历史行进的过程中,其大的历史逻辑,往往不是局中人能看清的。局中人依照自己内心的价值排序,并进行现实的考量,在特定的情势下自主地做着抉择。有可能历史大势滚滚而来不可遏抑,人们都能直观感受到,既有的秩序已注定走向终结,新的秩序该是什么样子,一切都未定乃至未知。大多数人都会在现实的压力或吸引下,随波逐流乃至兴风作浪;只有极少数人会基于内心的道德确信,自主抉择逆流而上,其在道德上比那些识时务的利益追逐者更高,其抗争命运的勇气,也更具有悲剧色彩。虽然如此,历史大势往往是在“识时务者”手中获得现实化,因为在秩序未定一片混乱之际,只有那些对于利益关系的变化足够敏感者,才能够清楚地把握特殊性,懂得如何调动起足够多的人群的欲望,进而顺势成事。
但是这种特殊性的成功,倘若不能经过普遍性的洗礼,获得自觉意识,使利益的既得者转变为秩序的担纲者,则其动员起来的欲望会反噬自身,短暂建立的秩序会转瞬即逝,诸如黄巢、李自成之辈的作为皆是如此。相反,逆流而上的失败者,其道德勇气表达着对于精神普遍性的坚持,死亡反倒成就其不朽。他们在生前抉择的具体原因在此已无关紧要;死亡消除了一切特殊性,后人在对其死亡的言说中可以自行萃取出其中的普遍性。这种普遍性,不啻是死者留给生者的伟大遗产,可以在构建新秩序的精神自觉中继承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