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民族主义的外与内 (第22/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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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列奥·施特劳斯曾对这样一种古代与现代的秩序观念的差异做过极为深刻的讨论。参见[美]列奥·施特劳斯《自然权利与历史》,彭刚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
正是经历了政治正当性的这种“古今之变”后,边疆开始成为一个问题。由于现代叙事中预设了所有人、所有地区的平等,故边疆不再像古典时代一样首先是文明概念,而是被还原为一个纯粹的地理概念。边疆的主体性应该是自足的,国家的政治叙事也承认这一点,从而在文明意义上不再有边疆;但是由于各种历史与现实的原因,国家的中心区对于边疆享有各种优势,以至于中心区在政治实践中总是有着不自觉的对于边疆的居高临下之感,那种有着等级之分的边疆又被隐性地继续了下来。
可以说,在古典时代,是有边疆、无问题,边疆在整体秩序当中的地位名实相副,对边疆来说不存在什么生存困境。在现代性诞生之后,则是无边疆、有问题;与中心地区有着高低之分的边疆在理论上不存在,在实践上却隐性存在。理论的承诺与现实的体验之间的张力,在现代世界构成了边疆地区的一种生存困境。这种生存困境并不是物理意义上的,而是精神意义上的:边疆地区的主体性,在现代国家的政治叙事和历史叙事当中,虽在原则上被承认了,却在事实上迷失掉了。
对大国来说,边疆的存在是一种必然,但倘若边疆不能在国家的叙事当中获得一种主体地位的承认,则前述的生存困境将无法获得化解,而国家对于边疆的治理也很有可能会措置失当。民族主义的观念结构,会直接形成对这个问题的遮蔽,更遑论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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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ss="bold">2.普遍主义与民族主义的冲突
中国作为一个超大规模国家,无论它是强是弱,都构成世界秩序当中的自变量;相应地,其现代转型过程也必须得从世界秩序的层次、而不能从民族国家的层次来理解。另一方面,作为轴心文明,中国的儒家文明是普遍主义的,结合于超大体量与悠久的帝国历史,使得中国人在理解世界的时候,天然地有一种普遍主义的倾向,这已经是内在于中国人的精神世界的一种潜意识。因此,能够支撑转型后的中国之精神世界的理念,必须具备足够的精神容量,以便支撑一种真正世界主义的想象,否则必定无法恰当地理解中国与自身及中国与世界的关系。<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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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感谢李筠先生在讨论此问题时对笔者的启发。">
北洋时期的一段外交史公案是中国人此种潜意识的一个绝佳呈现。1920年代初期,北洋政府与暹罗谈判,试图签订平等条约。两国对于一般条文相对容易达成共识,暹罗唯提出一个在北洋政府看来不大容易接受的要求,即条约草案关于暹罗元首的称呼。其英文版是King,中文版对应地写作“国王”,但是暹罗方面要求中文版应仿效日本与暹罗的条约,写作“皇帝”。北洋政府极不愿接受这一要求,甚至提出不要中文版、只要英文版的建议,但暹罗方无法接受此种建议。双方在这个称呼问题上耽搁了半年多,条约谈判没有任何进展。直到后来北洋政府发现南方孙中山的广州政府也在与暹罗办理外交交涉,出于正统之争的考虑,才不情愿地接受了写作“皇帝”的要求。<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