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第3/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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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狱后,我没再联系辉仔,而是回了老家待了几个月。
那段时间,我认识了彩影。她是个在酒吧驻唱的女孩,长得清秀,嗓子却沙哑得像老唱片,总能唱得人心里发颤。我第一次见她,是在一个破旧的小酒吧,她抱着吉他唱了一首《老街》,我喝着五块钱一瓶的啤酒,莫名其妙就哭了。
那天晚上散场后,我厚着脸皮请她喝了杯汽水。她笑着问我:你一个大男人,哭什么
我说:没哭,就是酒喝多了,眼睛酸。
彩影没戳穿我,只是递给我一张纸巾。从那天起,我开始频繁往酒吧跑,成了她的忠实粉丝。
彩影成了我唯一的依靠。她还在那个破旧的小酒吧唱歌,每晚抱着吉他,嗓子沙哑却温柔,像在抚平我心里的伤疤。我开始试着找点正经活儿干,甚至在镇上一个修车铺打过几天杂工,可那股不安分的劲儿总在我骨子里窜来窜去。
出事那天是个周末,酒吧里人满为患。彩影唱完一首歌,刚下台就被几个醉汉围住了。其中一个满脸横肉的家伙,手里攥着啤酒瓶,嘴里不干不净:小娘们,唱得不错啊,陪哥几个喝一杯怎么样彩影皱着眉想走,那家伙一把拽住她的胳膊,笑得猥琐。
我当时就坐在角落,喝着五块钱一瓶的啤酒,看到这一幕,脑子嗡的一声炸了。我站起来,推开人群走到彩影身边,低声说:放手。那家伙斜了我一眼,嗤笑道:哟,哪来的英雄救美滚一边去!他话没说完,我一拳砸在他脸上,啤酒瓶摔在地上碎了一地。
场面瞬间乱了。那家伙的几个同伴扑上来,我护着彩影,挥拳还击。酒吧里桌椅翻倒,玻璃碎了一地,尖叫声和咒骂声混在一起。我脑子里只有一件事:不能让彩影受伤。一个醉汉抄起椅子砸向我,我闪身躲开,反手抓住他的头发往桌子上撞。血溅出来时,我才意识到自己下手有多重。
彩影拉着我的胳膊喊:金华,够了,走!可我红了眼,根本停不下来。直到警笛声响起,警察冲进来把我摁在地上,我才回过神。那个满脸横肉的家伙躺在地上,鼻梁断了,满脸是血,旁边几个同伴也好不到哪去。我被铐上手铐时,彩影站在一边,眼泪止不住地掉,嘴里喃喃着:你怎么这么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