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大陆普遍帝国及其绝唱 (第19/3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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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丹汗虽然病亡,其盟友却图汗仍对黄教有巨大威胁,四世班禅及五世达赖遂在1636年邀请漠西卫拉特蒙古的和硕特部前来相助,扫清却图汗后,其首领获封固始汗。固始汗又扫平了格鲁派的宗教对手,支持它建立了甘丹颇章这一政教合一的政权,确立了达赖主前藏、班禅主后藏的格局;军事大权则执掌于和硕特部手中,固始汗以青海为根据地,平时拥兵坐镇拉萨以北的当雄,主导整个雪域高原。卫藏地方的藏族官员由固始汗任命,行政命令则由他主导、由藏官联署发布。他又与班禅、达赖计议与大清通好称藩。
固始汗的一系列安排从大的格局上确立了此后数百年的雪域秩序,大清的治藏方略是在此基础上进行若干次改革而成。东亚世界大陆帝国的汉满蒙回藏大一统格局,于此隐隐露出其样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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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ss="bold">6.区域性的海洋秩序及其失败
海洋在这个时代也开始焕发出新的力量。中原农耕区在武力强大时对草原地区的压力,曾经通过欧亚大陆草原通道的传导,影响着大陆西部的历史进程;而草原地区对中原的压力,则会反过来促成面向海洋的文化、秩序传播过程。南北朝时期北朝的压力促动了中原文化跨海向朝鲜、日本的传播;宋代,尤其是南宋时期,则因为草原帝国的压力而不得不转向海上贸易。
大明的立国理念中隐含着草原基因,它依凭户制构造其军事能力以对抗草原,这要求人口被固定下来,故施行海禁,从而挤压了沿海平民自宋元以来发展起的海外贸易空间,遂使其转化为走私贸易,并发展为倭寇。整个东亚海域,都处在这些武装走私商人的势力范围之内。无论是在官方叙事中的恶棍汪直,还是忠臣郑成功,皆是走私商人起家的东亚海上霸主,他们指挥大船,装备着佛郎机火器,主导着整个东亚地区北自日本、西至大陆、南抵南洋群岛的海上贸易秩序,初来乍到的欧洲商人也要服从其管辖。
这样一种纯民间的海洋秩序之生成,隐隐预示着海洋对于陆地的反攻,社会的自组织力量对于政治的制度性专权的反抗。郑成功与大清的对抗是其最初的预演,但是他最终的失败与汪直的失败实际上是基于同样的原因——倘若海洋秩序不能以全球为其背景,只局限在特定海域的话,则无法获得普遍性。因为海洋秩序是通过贸易过程聚集力量的,而海洋天然是一体的,将全球联系在一起。真正可持续的海洋力量,必须要以全球市场为依托,方可反制大陆帝国。如果一支海洋力量只能主导特定海域,则会过度依赖于特定市场;比如郑氏家族只能主导东亚海洋,便过度依赖于东亚大陆市场,清廷在顺治十八年(1661)颁布“迁海令”,向其关闭市场,郑氏家族所能动员的剩余资源,不足以支撑其与大陆帝国的长期对抗,最终只能失败,而令东亚的海洋沦为大陆的附属秩序。
倘欲将海洋秩序拓及全球,所需要的不仅仅是远洋航海技术和军事技术,更需要复杂的商业技术,尤其是法律技术。这可以明晰产权,明晰法律权责,各种具体的案例通过一套公认的法律技术之整合而获得统一的法律意义,从而建立起一种可拓及于陌生人当中的信用结构,形成可持续可扩展的贸易网络。这里面更蕴含着对每一个体作为一自主抉择、自主负责的道德主体的普遍承认,海洋帝国因此便是一种基于个体精神自觉的普遍帝国。刚好这种法律技术是当时的东亚帝国所缺乏的。这些商业与法律技术若欲外化为稳定的规则体系,还需要以一种具有普遍性的精神体系作为信念基础;但古代中国海商的精神基础是妈祖信仰与儒家宗族观念的混合,这些信仰也构成了中国海商海外贸易的信用基础。但妈祖不具普遍性,宗族观念则使得向陌生人群体的信用扩展变得难度极大。这决定了汪直们与郑成功们的失败,他们的海洋世界只能作为一种偶然性的存在,而无法获得精神自觉进而外化为一种强有力、有普遍性和扩展性的秩序。
反倒是在汪直横行海上之际,郑成功崛起前近百年,在东南一隅的澳门,几个葡萄牙人的登陆,有着更大的精神现象学意义。万里之外的西洋人,在远东一隅获得一小块落脚点,却以此为基点,与其他若干基点相联系,编织起一个横跨世界的贸易信用体系,这种存在是完全在东亚帝国的视界之外的,无论明清均不具备理解澳门之意义的能力。这块小小的荒蛮之地,蕴积着数百年后的天翻地覆。
至此,我们可以看到,东亚大陆上的帝国,其精神现象学的运动此时走到了一个重要关头。无论是从政治层面上,或是从经济层面上,还是从法权层面,它都进入到了一种无法走出的低水平均衡状态。倘无其他宗教在精神层面与儒家文明产生实质性冲突,则帝国无法形成政治与伦理的分离,从而其低水准的治理难以获得突破;倘无外部经济要素的注入,则内卷化的经济也无法获得突破;倘无现代法权的引入,则个体主义也无法获得真正的发展,帝国将永远处在一种漂浮在半空的状态,无法与个体的精神产生真正的关联。